人生自古誰無死,不過我想每個人都會希望自己的親人永遠能陪伴在自己的身邊,因此面對親人的生離死別總希望是一條平行線,永遠不會交會。
母親其實已經被病痛纏身很久,感謝台灣的健保制度以及良好的醫療水準,讓母親的病痛總能一一突破難關,脫離病魔的手掌,可是看似健康的身體,也在一次次的治療下變的虛弱許多。或許母親也意識到自己的身體越來越虛弱,好幾次想要跟我交代一些事情,可是不服輸的個性,讓她不願向病魔低頭。永遠都記得那晚醫生發出的病危通知書,身上插滿管的母親,在電撃和生命輔助器的運作下,勉強維持住心跳和呼吸,醫生告知以現在母親的身體狀況,只會越來越虛弱,不一定能承受下一次的急救,要我們有心理準備....
親人死亡除了傷心難過,所面臨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開立死亡證明,因為死亡身後的一切事情的處理,舉凡殯葬和遺產處理都需要這張證明。
我母親由於是在醫院住院期間過世,醫院會在結清費用後,開立死亡證明。如果是在家中過世,因生病或自然死亡,可以通知行政機關連絡醫院執行行政相驗,非病死者,則需要視情況由檢查機關會同法醫相驗。
在醫院死亡後,醫生會再確認病人死亡後,立即開立死亡證明,這時你可以拿到以下資料:
1. 結清住院期間費用,醫療收據可以報繳綜合所得稅或民間保險給付之用
2. 醫療診斷證明書,可以申請勞保及民間保險給付,所需份數依申請保險給付需求,一般來說5份應該足夠
3. 申請死亡證明15份,申請遺產資料,保險或查詢都會用的到
4. 醫院會有遺體轉出證明,殯儀館冰存時會使用到
處理完醫院的相關事宜,接下來就是殯葬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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